浠水县因纵贯境内的浠水河而得名。公元448年(南北朝刘宋元嘉二十五年)建县,始名希水县,隶豫州西阳郡。520年(南梁普通元年),改希水之“希”为“浠”,县名“浠水”自此始,隶湘州永安郡,郡治浠水(同年置),隋隶蕲春郡。621年(唐武德四年)改浠水县为兰溪县。742年(天宝元年)改名为蕲水县,隶淮南道蕲州。宋代,本县开始隶淮南路蕲州;至1072年(熙宁五年),分淮南路为东西两路,隶淮南西路蕲州;元朝,蕲水隶河南行省河南江北道蕲州路。1378年(明洪武十一年)改属黄州府。1914年(民国三年),属湖北省江汉道。1926年(民国十五年)道撤销,县直属省。1932年(民国二十一年)属湖北省第三行政督察区。1933年(民国二十二年)改蕲水县名为浠水县。1936年(民国二十五年),隶第二行政督察区。1939年(民国二十八年),隶鄂东行署。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,撤销行署,恢复行政督察区,区治黄州,浠水仍为其所辖。
1949年4月8日,县城解放;5月,县人民民主政府迁入县城;10月,将县人民民主政府改为人民政府,属湖北省黄冈专区。黄冈专区于1951年将蕲春县所辖散花洲、黄冈县所辖马岐山划归本县管辖,又于1952年将本县所辖团陂区三港、感应两乡和关口区严坳、学堂两乡划归罗田县管辖,与蕲春县各半的界岭街(11户)全部划归蕲春县管辖。1968年,黄冈专区改为黄冈地区,本县仍为其所辖。1996年,黄冈地区撤地改市,本县为黄冈市所辖。(2010年5月更新)